聚丙烯酰胺本體是沒有毒性的,但是在飲用水中要考慮丙烯酰胺的含量,聚丙烯酰胺本身及其水解體,一般是沒有毒性的,聚丙烯酰胺的毒性來自于殘留的丙烯酰胺,丙烯酰胺為神經性制毒劑,對神經系統(tǒng)有損傷作用,中毒后表現出肌體無力,運動失調等癥狀。
各國衛(wèi)生部門規(guī)定聚丙烯酰胺工業(yè)產品中殘留的丙烯酰胺含量,一般為0.5%~0.05%。聚丙烯酰胺,在用于工業(yè)和城市污水的凈化處理方面時,一般允許丙烯酰胺含量在0.2%以下,用于飲用水處理的時候,丙烯酰胺的含量需要在0.05%以下。
水處理中對于凈水劑的采用是有嚴格控制的,聚丙烯酰胺產品,要求達到飲用水級別才能運用,與一般的凈水產品相比,用于飲用水凈化處理的聚丙烯酰胺產品要求更為嚴格。人體有75%都是水,水維系著我們的生命。健康飲水現在越來越受大眾的重視,一是大眾生活水平的進步,尋求一種健康的生活方式,二是近年來關于水污染的新聞不斷的出現,飲水健康是至關重要的。我們日常的飲用的自來水,一般是由當地的自來水廠提取一些水源進行深度凈化及消毒后供應給我們的。
聚丙烯酰胺會對人體造成傷害的主要原因是在聚合的過程中可能會有畏懼和的單體殘留,這部分單體是由毒性的,飲用水級別的聚丙烯酰胺產品就嚴格控制了殘留單體含量以及聚合程度,對其中的殘留體和不容物有強烈的規(guī)定必須通過一系列的檢驗后才能用于飲用水的處理。
聯系人:楊經理|QQ:276927028|地址:鞏義市芝田鎮(zhèn)經濟開發(fā)區(qū)朝陽路18號
版權所有 © 河南萬祥水處理材料有限公司 技術支持:共贏網絡 豫ICP備19008782號-1 營業(yè)執(zhí)照 營業(yè)執(zhí)照